W先生于2018年6月通过我司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疾险(30万保额)和医疗险,年交保费12862元。2019.11月确诊为肝恶性肿瘤,住院治疗花费了12.9万,社保报销了4.6万,自己花了8.3万。
我司立即启动理赔服务,积极帮客户收集理赔所需各项资料,因疫情耽搁,资料于2020年4月递交给保险公司,最终理赔款到账:30万重疾理赔金,7.5万住院医疗理赔款。不仅如此,还豁免了W先生此保单后续18年的保费22.3万元,以及另一张保单(客户给孩子投保的)后续保费15.4万。
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经常会听到一个词:保费豁免。具体保费豁免是什么呢?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因此,“保费豁免”是给保险上了一份保险,起到风险分担的作用。满足豁免条件,之后的保费全免,该有的保障没变化。
一种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应用面较广,或与特定主险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明确的针对性,需要额外付费。
另一种是以保险责任的形式出现,豁免条款直接写在主险的合同中,不需要再单独花钱投保。
投保人豁免,就是当投保人发生某些特定风险事故,比如罹患轻症、重疾、全残并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可以豁免剩余保费。
对投保人豁免,通常适用于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比如,给子女、配偶或者父母投保时。
就是当被保险人发生某些特定风险事故,比如不幸罹患了轻症,投保人不用再缴纳剩余的保险费。
除了保费豁免,在本次的这个案例中,由于W先生购买的是一份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因此他后续依然享有其他重疾保障。这个案例也用事实证明了昨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到底是不是“噱头”?》一篇中的结论。多次赔付+保费豁免是一个1+1大于2的组合,能够在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风险时最大程度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