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内称之为“以房养老”)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相关业务监管要求适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4〕53号)的规定。
银保监会表示,此举主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对传统养老方式形成有益补充,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与管控;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增加老年人养老选择。
据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了解,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公司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苏州、大连、杭州等8个试点城市开展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累计签约201单(141户),累计承保139单(99户)。
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可以为部分老人提供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是现有养老模式的一个补充。从试点情况看,此项业务能为参保老年人提供较高的养老金,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其养老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受传统养老观念、产权纠纷、相关配套政策尚需完善等因素影响,目前此项业务承保人数不多。
业内人士建议,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过程中,政府部门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例如税收优惠等。同时,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为创新业务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另外,为了更好地激发市场需求,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