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 关于河南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和保险业发展大局,根据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 见》(保监发〔 2007 〕 107 号)精神,结合河南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 见。 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发展保险中介市场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 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 23 号文件和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市场 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着力解决保险中介与经济社会和保险业改革发展要 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优化结构,创新发展,努力构建河南特色的保险中介市 场,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当前及今后一 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扶优限劣;积极发展保险营 销,着力改善营销员待遇;规范发展保险兼业代理市场,积极指导其因地制 宜地走特色化发展道路;加强和改善监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大力支持保险专业中介加快发展 鼓励保险专业中介走跳跃式、跨越式发展道路。积极引导 支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化重组与并购,推进保险专业中介 机构专业化、集团化发展,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 影响力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港澳保 险代理公司,投资我省保险代理市场,开展保险中介服务,提 升我省中介市场专业化水平。积极引进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的 保险中介机构投资或融资我省保险中介机构,引进先进的经营 理念和管理经验,促进我省保险中介市场加快发展。鼓励风险 投资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保 险专业中介机构上市融资。积极推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模 式、服务方式等创新,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管理服务。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走出河南,建立健全全国 性服务网络。鼓励保险中介机构以保险顾问等方式协助各级政 府部门引入保险机制。 全面推进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战略合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可预测的风险越来越多,承保技术和损失原因也日趋复 杂,保险公司 “ 大而全、小而全 ” 的经营模式已不能满足风险转嫁的需要,只有把一部 分销售和理赔职能交给保险中介,走专业化经营的路子,保险公司才能发挥其核心 优势,不断增强偿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天然存在着功能互补、紧密协作、彼此依存、互利互惠 的良性互动关系,双方应顺应形势,转变观念,抢抓机遇,明确定位,发挥核心优 势,实现保险产业链的和谐发展,努力提高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鼓励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建立长期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引导保险公司与中 介机构理顺合作机制,提高合作层次,找准合作环节,实现保险产业链上的合理分 工。支持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扩大合作领域,探索在产品开发、业务管理、市 场拓展、广告宣传、人员培训、理赔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机构 实现信息系统对接,建立高效的业务处理流程和信息交流机制。本指导意见由中国 保监会河南监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本指导意见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三十五期安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