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故、伤残给付:若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事故在180天内身故或伤残,可根据伤害程度的赔偿比例获得相应的现金赔偿;
2、抚恤金: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给付三千元抚恤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3、意外医药补偿: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在医院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给付,有社保给付比例为100%,无社保给付比例为90%;
4、每月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遭受残疾,每月可获得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最长可达20年;
续保奖励:前5次续保时自动增加的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6%×累计续保次数;第6次及以后续保自动增加的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30%。
保障计划选择
保险利益 | 计划A | 计划B | 计划C |
意外身故、残疾、烧伤 | 50,000 | 30,000 | 20,000 |
抚恤金 | 3,000 | 3,000 | 3,000 |
意外医药补偿 | 5,000 | 3,000 | 3,000 |
每月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 | 1,000 | 750 | 600 |
保险费 | 292 | 192 | 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