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年金: 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至被保险人99岁,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有效保险金额的10%。
2. 身故保险金:
a、如果在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后身故
(1)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已满20年,我们将支付身故时现金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保险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20年,我们将支付1)和2)两者的较大值,如有终了红利,则同时支付,保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20-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次数)×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10%。
b、养老保险金领取前身故的处理
返还以下金额的较大者,如有终了红利,则同时支付,保险合同终止:
1)已交各年保险费及其对应的按年单利5%计算的利息之和;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