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29岁,有社保,选择购买恒安标准人寿守护无忧医疗保险计划,首年保费2183元。
王先生在投保8个月后,感到身体不适,到符合规定的医院就诊,经诊断,王先生罹患胃癌,需立即住院治疗。
理赔演示:
一、王先生选择入住定点医院的VIP病房,使用了大量进口特效药,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共计18万元,其中社保目录内医疗费用5万元,社保报销了4万元,社保目录外医疗费用13万元。
二、王先生后续进行放化疗,产生了特定疾病门诊费用合计6万元,其中社保目录内医疗费用2万元,医保报销1.5万元,社保目录外医疗费用4万元。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社保目录内未报销的1万元×100%+社保目录外医疗费13万元×80%=11.4万元。
2、特定疾病门诊医疗保险金:社保目录内未报销的0.5万元×100%+社保目录外医疗费4万元×80%=3.7万元
王先生24万元的医疗费中,社保报销5.5万元,“守护无忧”赔付了15.1万元,自己仅负担医疗费3.4万元,家庭没有因患有重疾造成经济压力,反而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去选择更先进的抗癌治疗,极大提高了生存和生活质量。